全国免费热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品牌资讯 > 【案例】“韩媛束”商标不予注册的决定

【案例】“韩媛束”商标不予注册的决定

酷标网|商标库www.tmcool.com / 2022-04-14
[] [] []

 

第48173416号“韩媛束”商标
不予注册的决定
(2022)商标异字第0000010031号
   
  异议人:上海上美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异议人:广州信妆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异议人上海上美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对被异议人广州信妆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经我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1723期《商标公告》第48173416号“韩媛束”商标提出异议,我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受理。被异议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根据当事人陈述的理由及事实,经审查,我局认为:
被异议商标“韩媛束”指定使用商品为第3类“化妆品;美容面膜;洗面奶”等。异议人引证在先注册第[url=]3584042[/url]号“韩束”、第[url=]10523582[/url]号“韩束”、第[url=]14025484[/url]号“韩束”等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第3类“洗发液;洗手膏;洗面奶”等。双方商标指定使用商品在商品功能用途等方面基本相同,属于类似商品。双方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等方面相近,构成近似商标。因此,双方商标已构成使用于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被异议商标的注册使用会造成消费者的混淆。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第48173416号“韩媛束”商标不予注册。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被异议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复审。
2022年01月21日

留言咨询
暂时还没有任何留言咨询
用户名: 匿名用户
E-mail:
评价等级:
评论内容:
验证码: captcha

相关商标

浏览历史

联系我们CONTACT | 旧版网站 | 公司简介 | 网站大全 | 网站地图 | 网站地图2 | 网站地图3 | 客户案例
© 2005-2024 酷标网|商标库www.tmcool.com 版权所有,并保留所有权利。
QQ 990844 酷标网|商标库
共执行 97 个查询,用时 0.027851 秒,在线 22 人,Gzip 已启用,占用内存 2.572 MB
酷标网|商标库www.tmcool.com专注于

国际品牌

商标转让

商标授权

业务,有意大利品牌、法国品牌、英国品牌、西班牙品牌、澳洲品牌、美国品牌、芬兰品牌、丹麦品牌等欧美风格服装国际品牌。其中有世界著名奢侈品平台YOOX集团在售奢侈品牌,还有全球街牌50强排名第四的品牌;有日本迅销(优衣库)代理的品牌,还有世界顶级户外运动品牌;有国内实力大型名品销售网站在售品牌,还有香港I.T集团代理的品牌;及国内代购价数千以上的品牌。欢迎有意向的企业与我们洽谈合作。详情请咨询客服QQ。

买国际品牌,起步便与世界同步! 运营、投资两相宜,或许你将拥有下一个“IPAD”